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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有:发挥司法行政系统职能 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

发布时间:2020-04-23 15:53:59        来源:互联网

  市域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更是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19年12月3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部署启动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近日,国际在线城建频道创新城市建设及治理体系 推进城市发展现代化进程全媒体报道活动走进巴彦淖尔市,对话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局长王永有,详细了解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的职能作用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城建频道2019新 焦点图】王永有:发挥司法行政系统职能 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局长王永有

  着眼大局 建设科学民主法治政府

  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就要完善党的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王永有表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党的领导,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龙头,强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从司法行政角度,对立法、执法、普法等主要工作环节进行了规范和创新。

  在立法方面,规范地方立法,完善立法流程,厘清巴彦淖尔市党委、人大、政府职责,加强党委的统一领导,发挥人大的法律地位作用,细化政府及其部门具体负责的基础作用,明确了社会公众参与立法选题、政府集中民智报送选题,人大依法作出立法计划、党委批准立法计划的立法体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强烈关注的问题,2017年以来,我市先后经自治区人大批准颁布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在进入程序的还有《农药管理使用条例》《饮水水源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3个条例。王永有说。

  在执法方面,从制定规章到监督执行再到行政复议,切实保证执法程序的合法性。首先,强化执法程序合法性,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130件规范性文件;落实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政府部门的法规机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的源头质量;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要求,规范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其次,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设并使用行政执法监督智能平台。王永有表示,2020年,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力争实现法务通智能执法终端的市域全覆盖,巴彦淖尔市所有行政执法从执法现场、审核程序、处罚依据和结果、数据分析全部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分析的共享,并通过此平台对所属旗县区进行考核。再次,注重提升行政行为合法性,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在普法方面,双管齐下,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和全民法治素养。王永有说:市委中心组和政府组成人员每年不少于两次法治专题学习,全市新任科级、处级需通过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加强干部在线学法,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并且将普法任务列入全市的目标考核,形成普法网络层层覆盖。

  王永有表示,当前,巴彦淖尔市已组建8支法治乌兰牧骑,并成立巴彦淖尔全媒体法治宣传中心,线上线下联动,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各地实际,陆续推出边境法治宣传骑兵队、培养社区法律明白户、设立中小学校法制专职辅导员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提高全民的法律知晓意识和守法意识。通过抓示范引领,全面开展法治乡村、社区、法治旗县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共有50多个村、2个旗县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和国家民主法治政府示范点。

  聚焦细微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度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努力作为,成效明显。

  王永有指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工作主要从建网络、提效能和强管理三个方面展开。

  建立健全村嘎查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乡镇办事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旗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四级服务平台。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职能入驻,形成聚合效应。

  秉承信息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少跑腿服务理念,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探索300秒公共法律服务圈工作模式,确保在5分钟内话有人回、事有人办,过程有人盯,结果有人回复,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标,提高办事效率。

  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实行质量星级考核,通过数据分析、定期回访、庭审跟踪、案卷质量评审等手段,实现对法律服务监督标准化、常态化,用制度体系确保服务质量的提升。

  在化解矛盾方面,巴彦淖尔市司法局以持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为重点,在巴彦淖尔市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专业专职结合、信访诉讼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巴彦淖尔矛盾化解机制。

  王永有表示,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创新矛盾化解机制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开展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两所一庭共建活动,整合工作力量,成立乡镇办事处社会矛盾化解中心,形成全员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社会矛盾化解新格局;其次,分行业设立专业调解室,对民商事纠纷先调解、再诉讼,有效缓解人民法院诉讼压力,降低群众矛盾解决成本,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再次,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扩大矛盾纠纷调解覆盖面,构建大调解格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后,创新矛盾排查化解方式,一方面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矛盾化解的便捷性,另一方面,流动调解和驻扎调解相结合,将工作前移,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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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也是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的关键一年。谈到2020年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对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展望时,王永有表示,巴彦淖尔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继续履职担当,努力作为,为巴彦淖尔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作出贡献。(李远 樊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