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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三十三条”划出村干部严管厚爱“硬杠杠”

发布时间:2020-06-01 09:21:28        来源:互联网

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和规范村干部管理,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铜陵市郊区立足农村基层实际,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出台了《铜陵市郊区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探索推行村干部“警示谈话”和“有错无为”退出机制,划出村干部教育管理“硬杠杠”,激励广大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全区党的建设、脱贫致富、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一是严明资格条件,打好选拔任用“组合拳”。为破解当前农村面临的入口不畅选不到“好干部”难题,《办法》对村干部的任职条件、干部来源、后备干部培养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选任条件更加公开透明、更具可操作性。抓好“再体检”。《办法》列出了村干部应具备的“五个基本条件” “五个资格条件” “七不选”和“七不宜”情形,划定任职“基准线”和“红线”。建好“蓄水池”。每村储备2 名左右后备力量,原则上,村级正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其他后备干部一般不超过40周岁,新选配的后备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后备干部都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备足“源动力”。乡镇办党(工)委要按照“一乡一册、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信息库;并通过以老带新、跟班锻炼等途径跟踪培养后备干部,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活水源泉。

二是细化负面清单,织牢警示退出“监管网”。建立健全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小微权力清单”、坐班值班、请销假、工作例会、谈心谈话、兼职备案、重大事项报告请示、资格联审、档案管理、教育培训、离任审计等十二项村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体系,实现精准监管。结合基层实际,建立村干部警示谈话制度和有错无为退出机制。对存在不能按期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不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等 10 种情形的村干部,确定为警示谈话对象。对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跑偏走样、因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等 15 种情形之一的村干部,一律予以免职、责令辞职或按法定程序予以罢免,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执纪执法部门处理。同时,把村干部监督管理列入全区基层党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乡镇办干部包村责任制,全面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管力度。

三是科学设定程序,用好考核定等“新标尺”。在考核内容上,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党的建设、脱贫致富、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重点内容为主的“绩”占比不低于 50%;在考核方式上,采取述职测评和目标考核两种方式,其中目标考核占比 60%。并规定村干部“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乡镇办村干部总数的 30%,“两委”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当年度不得评优,切实考准考实了每名村干部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杜绝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现象。

四是注重关怀激励,激发干事创业“内动力”。制定《铜陵市郊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基本报酬+考核绩效+创收绩效”的村干部报酬发放新模式,创收绩效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挂钩。同时,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与考核绩效直接挂钩。村干部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绩效报酬按基准水平的120%发放;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的,绩效报酬按基准水平的100%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绩效报酬按基准水平的50%发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取消绩效报酬。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当年考核绩效报酬按基准水平的130%发放,且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可以优先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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